讨论:司法院释字第603号解释
外观
关于格式统一的讨论
[编辑]@Koala0090: 大大您好,感谢您协助编辑,我还是个新手,有两点问题想与您讨论
1.关于模版中的.或、,由于我是参考之前的大法官会议释字第734号释宪案,所以使用“.”,我个人是没什么想法,但要如何统一比较合适?
2.关于您添加的“Blockquote”,我个人也是没什么想法,但我不是很确定,在什么时候要使用这个语法,而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说明,主要的问题都还是,格式上是不是要和其他“中华民国释宪案”分类中的释字统一?那该如何决定使用哪一个格式呢?谢谢--Lawsocietas(留言) 2021年1月21日 (四) 14:29 (UTC)
- @Lawsocietas:感谢你的贡献,关于模板中分隔号的问题,可以参考这篇,理论上应该就是使用顿号,半形的句号在此并不是一个妥当的用法,我会去修改那篇文章。Blockquote在维基上并没有特殊规范,但为了与内文做出区分,所以我个人倾向这样处理引述内文的段落。---Koala0090(留言) 2021年1月21日 (四) 14:55 (UTC)
非常感谢您的协助,我之后也会将其他释字依本释字的标准,统一格式,感谢!--Lawsocietas(留言) 2021年1月21日 (四) 17:55 (UTC)